所謂「綠色商店」,意即該賣場內販售「綠色商品」,而所謂「綠色商品」是指該產品在原料的取得、產品的製造、銷售、使用及廢棄處理過程中,具有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等功能或理念,並經政府驗證通過取得環保標章
、節能標章、省水標章、綠建材標章及第二類環境保護證明書之產品或服務。此外,為支持廠商進行產品碳足跡盤查,瞭解產品由原料取得、製造、配送銷售、使用及廢棄回收等階段所產生的碳排放量,並找出產品本身
、製程及供應鏈中碳排放減量的機會,甚至檢討產品綠色設計,進一步降低消費者在使用及廢棄回收階段的碳排量,取得減碳標籤驗證之產品,或經設定減碳基線,並於三年內達成宣告減碳承諾者,
經環保署同意減碳標籤使用權之商品,均納入綠色產品範圍。
凡業者販賣綠色商品且具有合法登記者,皆可至「綠色生活資訊網(https://greenliving.epa.gov.tw/newPublic)」線上申請加入「綠色商店」。綠色商店依有無實體店面區分為實體綠色商店及綠色網路商店,
其次,考量商店服務範圍、分店是否擴及多縣市等條件,實體綠色商店再細分為連鎖型(以縣市及鄉鎮為主要服務範圍,且分店遍及多縣市)及非連鎖型(以鄰里村落為主要服務範圍)二種類型,
此外,若有實體點店面但無實體商品者(即以DM型錄商方式販售產品)其設置規範比照實體綠色商店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