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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氣候組織表示,有55個國家簽署到2020為止,將要對溫室氣體排放量進行管制,而這55個國家的能源使用量占了全球的百分之七十八。這個消息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在去年12月的哥本哈根會議後,於今年1月31日所發布的。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執行秘書伊Yvo de Boer表示,”這項簽署為聯合國在長期合作行動公約和京都議定書關於氣候變遷的談判上打了一劑強心針。對抗氣候變遷一直是我們的最高指導原則,這些簽署也已經正式送交至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同時這些簽署也清楚的表明了我們願意推動這類相關談判活動並且有圓滿結果的意願。我們不要求各國完全遵守該協議,重點是需要他們的贊成。如果現在無法達到該協議訂立之目標,仍然可以表示贊同該協議內容”。根據該協議的條款,已開發的工業化國家必須於2020年達成其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承諾,而開發中國家可根據狀況評估是否該採取減碳行動。氣候變化談判特別指出,本協議不只是完全自願的簽署,且每個簽署國家都必須設定其在減碳量的標準。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同時公布,另一次的會談時間已經在2010年5月於德國柏林舉行。有些國家表示希望持續進行會談,並且要比原先預定的次數更加密集。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正在尋求更多來自各國政府的指導和幫助。
有簽署本協議的已開發國家包含:澳大利亞、加拿大、克羅埃西亞共和國、歐盟、日本、哈薩克、紐西蘭、挪威、俄羅斯和美國。已經提出適合當地減碳行動的亞洲開發中國家有:新加坡、中國、韓國、印度和印度尼西亞。其餘的簽署國包括:巴西、哥斯大黎加、衣索比亞、喬治亞、以色列、約旦、馬其頓、馬達加斯加、馬爾地夫、馬紹爾群島、摩爾多瓦、摩洛哥、剛果共和國、獅子山和南非。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將持續在其網站上更新本名單。
參考網址:http://www.eco-business.com/news/2010/feb/02/55-countries-make-their-emission-pledges-u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