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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獎辦法:
- 獲獎者將收到本署所發出之電子郵件通知,內附本活動獎項之領據。
- 獲獎者請於收到信件三天內(不含假日),確實填寫領據相關資料後,以傳真或郵寄方式回傳至本活動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綠色採購聯盟」(10851台北市萬華區廣州街32號7樓,傳真:02-23367739)。
- 執行單位將於收到領據後將綠色消費體驗券以雙掛號寄出,信件若無法投遞退回,則視為棄權。
- 請於99年11月30日前持券前往指定綠色商店採購(兌換)環保標章產品時抵用(可全額),逾期恕不受理。
- 獲獎民眾請於99年10月21日(星期四)18:00前,提送獲獎領據及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並作為綠色消費體驗券寄送之依據,逾期提交概不受理。H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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